一、灌裝站布置設計一般要求
①. 灌裝站應布置在裝置邊緣的安全地帶。
②. 液化石油氣的灌裝站應符合下列要求。
a. 液化石油氣的灌瓶間和儲瓶庫宜為敞開式或半敞開式建筑物,半敞開式建筑物下部應采取防止油氣積聚的措施。
b. 液化石油氣的殘液應密閉回收,嚴禁就地排放。
c. 灌裝站應設不燃燒材料隔離墻。如采用實體圍墻,實體圍墻高度不低于2.5m,其下部應設通風口。
d. 灌瓶間和儲瓶庫的室內應采用不發(fā)生火花的地面,室內地面應高于室外地坪,其高差不應小于0.6m。
e. 液化石油氣緩沖罐與灌瓶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0m。
f. 灌裝站內應設有寬度不小于4m的環(huán)形消防車道,車道內緣轉彎半徑不宜小于6m。
③. 氫氣灌瓶間的頂部應采取通風措施。
④. 液氨和液氯等的灌裝間宜為敞開式建筑物。
⑤. 實瓶(桶)庫與灌裝間可設在同一建筑物內,但宜用實體墻隔開,并各設出入口。
⑥. 液化石油氣、液氨或液氯等的實瓶不應露天堆放。
⑦. 灌裝間應設兩組及以上的充裝臺,便于灌裝和倒換鋼瓶。
二、油品的桶裝(灌裝)
①. 對于數(shù)量小的油品和質量要求嚴格的油品,常利用桶裝進行儲存和運輸,通常把桶裝運輸稱為整裝。
②. 油桶種類:200L圓桶,分為大小桶和小口桶(50mm,19mm)各一,大口灌裝,小口用于進出空氣;30L扁桶,適用于交通不便的山區(qū);19L方聽,用于潤滑油和特種潤滑油。
③. 桶裝方法:自流灌桶;泵→高架罐→桶;泵→桶。
④. 桶裝計量:重量法,稱重;流量計,計量罐。
⑤. 布置要求
a. 布置。灌油栓主管線不低于2m;灌油栓間距為2m;灌油栓高度1.45m。
b. 建筑。建筑物符合防火防爆要求:甲、乙類油品重桶和丙類油品重桶儲存在同一個庫房內時,兩者之間應設防火墻;甲、乙類油品重桶庫房,不得建地下或半地下;重桶庫房應為單層建筑,當丙類油品重桶采用二級耐火等級時,可為雙層建筑;油品重桶庫房應設外開門,丙類油品可在墻外側設推拉門,建筑面積大于等于100㎡的重桶間,門口數(shù)目不少于2個,門寬不應小于2m。
c. 防靜電流速不大于4.5m/s。
d. 對于易燃油品,每小時換氣次數(shù)不小于10次。
e. 采光。窗戶面積:地坪面積=1:6。
⑥. 油桶的堆碼
a. 空桶宜臥式堆碼,堆碼層數(shù)宜為3層,且不得超過6層。
b. 重桶立式堆碼:機械堆碼時,甲類油品不超過2層,乙類和丙類不超過3層,丙B類不超過4層;人工堆碼時,各類油品均不得超過2層。
c. 運輸油品的主要通道寬度,不應小于1.8m,桶垛與墻柱之間的距離應為0.25~0.5m。
d. 單層的重桶庫房凈空高度不得小于3.5m,油桶多層堆碼時,最上層與屋頂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m。